正是苹果公司的营销副总裁菲尔·席勒(Phil Schiller)澄清了我们很多人的疑问,并明确表示我们大多数人滥用了iPhone和iPad的复数形式。 我们不应该使用“ iPhone”或“ iPad”,但是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使用。 在编写这些产品时,我们还会犯其他重要的错误,以免在谈论它们时继续误用该语言。 以下是皇家语言学院本身为我们提供的有关正确使用这些单词的解释。
菲尔·席勒(Phil Schiller)只是这么说,但是RAE很久以前就对其进行了澄清,尽管许多人(像我一样)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这一点,一直在寻求信息来撰写本文。 已经在2012年 RAE明确指出,在iPhone和iPad上使用复数形式时,请勿在其末尾添加任何“ s”来更改它们,因为它们是商标。s:
正如学术语法所解释的那样,这些是转喻所使用的标记,指的是它们指定的对象。建议以辅音结尾时(“the iPads”)保持复数不变,以元音结尾时添加 -s (“the iPhones”)。
但是我们确实应该使用“ iPhone”。 不,RAE稍后对其进行澄清:
但是,语法不处理类似 iPhone 在这种情况下,英语发音以-n(/áiphon/)结尾,因此应保持不变,但写成字母后,以元音结尾并要求-s为复数形式。 因此,考虑到使用情况,两个复数形式都被认为是适当的:“ iPhone”和“ iPhone”
然后澄清了,永远不要使用iPad来命名iPad的复数形式,并且以复数形式使用iPhone的正确方法是相同的,尽管最后用元音书写时,我们可以接受“ iPhone”作为正确的词。 但是要注意菲尔·席勒(Phil Schiller)并保持一定的同质性,似乎最正确的方法是使用“ iPhone”来指代复数形式和单数形式.
但是搜索和搜索时,我遇到了另一个错误,我自己在很多情况下肯定犯了这个错误: 当在单词iPhone和iPad之间时,如何使用连词“和”?。 我不需要查找我写过的文章,因为我肯定已经多次使用“ iPhone和iPad”,但是RAE也很清楚:
规则是放置发音中所要求的连词:“ iPhone和iPad”(如果您发音为/ aipad /)。
也就是说,当发音为“ aipad”和“ aifon”时,中间应使用连词“和”,而不是“ e”。 从现在开始,我没有理由不正确地使用它,您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