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iPhone或iPod成功的11條史蒂夫·喬布斯原則(John Steve Jobs)

1983 年至 1993 年間擔任蘋果公司首席執行官的約翰·斯卡利 (John Sculley) 於 1986 年解雇了史蒂夫·喬布斯 (Steve Jobs),庫比蒂諾公司迷失了方向。 在 1997 年史蒂夫·喬布斯回歸之前,銷售額下降,公司距離破產只有一步之遙。

蘋果公司現任首席執行官恢復了他在車庫裡創立的公司,並使其成為科技的標誌。 他成功的關鍵來自約翰·斯卡利(John Sculley)的話:

“我在早期與史蒂夫一起工作時學到了許多產品開發和營銷經驗。 令人驚奇的是,這麼多年過去了,他仍然堅持同樣的原則。 我沒有看到他的原則有任何改變,只是他在這些原則上變得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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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約翰·斯卡利的說法,史蒂夫·喬布斯的十一條原則:

1。 - 優秀的設計:«史蒂夫的想法是必須從用戶體驗的角度開始設計。 我們正在研究意大利設計師(汽車設計師)。 當時,矽谷沒有人這樣做。 許多人沒有意識到,蘋果不僅僅生產電腦。 除了機器之外,蘋果還致力於產品設計和營銷。

2。 - 用戶體驗: “它是端到端系統的一部分:它也在工廠、供應鏈、營銷、商店中。”

3。 - 不要使用“焦點小組”: “史蒂夫認為,向某人展示原型不會讓人們知道最終產品會是什麼樣子,一件事和另一件事之間的跳躍太大了。”

4。 - 願景: “我相信計算機最終會成為消費品。 這在 80 年代初是一個瘋狂的想法,因為人們認為個人電腦是大型計算機的小型版本。 IBM 就是這麼看的。 但史蒂夫在想完全不同的事情。 我認為計算機將改變世界。”

5。 - 極簡主義: “最重要的決定不是你做了什麼事情,而是你決定不做什麼事情。”

6。 - 僱用最好的人: “史蒂夫有一個訣竅,就是尋找他認為最優秀、最聰明的人。 他非常有魅力。”

7。 - 注意細節: “在某種程度上,史蒂夫正在研究‘改變世界’的宏大概念。 在另一個層面上,他正在計算構建產品和設計軟件、硬件、系統和應用程序、外圍設備的實際成本細節……他積極參與廣告、設計等一切工作。”

8。 - 小型工作團隊: 史蒂夫不尊重大型組織。 他覺得他們官僚作風,效率低下。 史蒂夫有一條規定,Mac 團隊的人數永遠不能超過 100 人。因此,如果你想僱用某人,就必須解僱某人。

9。 - 拒絕不良工作: “這就像一個藝術家的工作室,史蒂夫是走來走去、觀察作品並做出判斷的大師。 在許多情況下,這些試驗是為了拒絕某些東西。

10。 - 完美: “是什麼讓史蒂夫·喬布斯與比爾·蓋茨等其他人不同。 比爾也很聰明,但他對高品味不感興趣。 比爾對能夠主導市場很感興趣。 我會扔掉任何我必須擁有的空間。 史蒂夫永遠不會那樣做。 史蒂夫相信完美。”

11。 - 系統思維: “iPod 是史蒂夫從用戶出發並著眼於整個系統的方法論的完美範例。 對於史蒂夫來說,這始終是一個從開始到結束的系統。 他不是一位設計師,而是一位偉大的系統思想家。

來源: digitaljournalist.com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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