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技術行業的主要問題之一不是第三方公司在不付費使用專利的情況下使用專利,而是 問題出在名為“專利巨魔”的公司,購買小公司並獲得其專利的公司以後將開始以機會主義和侵略性的方式對涉嫌侵權的人提起訴訟,但並不打算隨時將其作為專利的產品進行商業化或製造。 微軟過去已經面對過這樣的公司,並被迫支付超過25萬美元。 但是,針對蘋果公司的VirmetX案可能對庫比蒂諾的傢伙們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幾個月前,得克薩斯州一家法院裁定支持VirnetX 蘋果使用的與FaceTime通話安全性有關的專利的使用。 當時,蘋果公司被勒令支付略高於600億美元的賠償金,該裁定是該公司在邏輯上提起上訴的,當時該陪審團指出陪審團可能將與該系統的提述相混淆。
與蘋果公司的審判已再次在德克薩斯州東區舉行,這次 庫比蒂諾男孩再次被判支付302億美元,是第一次判決金額的一半。 但是,正如我們在彭博社中所讀到的那樣,該判決仍然可以上訴,因此蘋果公司將向美國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該法院必鬚根據已進行的審判做出自己的決定。 為了使蘋果公司必須向VirnetX支付這300億美元,專利Troll必須在那次聽證會中勝訴,但這並不會因此而告終,因為VirnetX還已起訴蘋果,要求其在公司信息中使用某些安全功能。服務。